主办单位: | 平湖市水利局 | 师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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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虹 | 联系电话: | 85118039 |
开班时间: | 2020-08-01 | 开班地点: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培训人数: | 以当年度考试合格证或文件为依据录入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参加省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考试(包括水政执法类考试,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等),每项考试合格的认定登记36学时,以考试合格证或证明文件等为认定依据。
http://slt.zj.gov.cn/art/2017/8/23/art_1229052633_91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