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 海宁市司法局 | 师资信息 | 章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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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琼贤 | 联系电话: | 87679673 |
开班时间: | 2022-07-18 | 开班地点: | 市委党校报告厅 |
培训人数: | 120 |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第一阶段)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科学方法论抓好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关于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安排意见》的通知(海委办发〔2022〕30号)要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培训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培训内容由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科局级领导干部、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市公证处公证员。
二、培训时间
分两期(内容相同),每期2天。第一期7月18日-19日,第二期8月2日-3日。
三、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程序、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和工作指引等。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确定参训对象,于7月12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2)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中心高莹莹,参训名单收齐后交市委组织部。
(二)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及时落实培训班参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戴好口罩,做好防疫。
联系人:市司法局:吴琼贤,13586408520,
高莹莹,13511305677。
市委党校:陆 俊,13750762138,
汪甘玕,18458352247。
附件:参训名单回执表
海宁市司法局
中共海宁市委党校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