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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第一阶段)的通知

主办单位: 海宁市司法局 师资信息 章剑生
联系人: 吴琼贤 联系电话: 87679673
开班时间: 2022-07-18 开班地点: 市委党校报告厅
培训人数: 120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第一阶段)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科学方法论抓好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关于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安排意见》的通知(海委办发〔202230号)要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培训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培训内容由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科局级领导干部、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市公证处公证员

 二、培训时间

分两期(内容相同),每期2天。第一期718-19日,第二期82日-3日。

三、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程序、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和工作指引等。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确定参训对象,于712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2)通过浙政钉至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中心高莹莹,参训名单收齐后交市委组织部。

(二)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及时落实培训班参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戴好口罩,做好防疫。

联系人:司法局:吴琼贤,13586408520,

高莹莹,13511305677。

市委党校: 13750762138,

汪甘玕18458352247。

 

附件:参训名单回执表

 

 

 

海宁市司法局

中共海宁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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