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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

主办单位: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师资信息
联系人: 谢吉康 联系电话: 85825569
开班时间: 2023-01-01 开班地点: http://zjdlr.ebh.net/
培训人数: 72

充分利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运用组班制的方式,举办线上培训班。加强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建设,完善功能,丰富内容,方便全省自然资源干部在线学习、交流和学习管理。积极参加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
浙土资办〔2017〕51 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网络课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网络课堂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 年10 月20 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络课堂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浙江省国土资源网络课堂(以下简称网络课堂)管理,严格学习与考核,更好地发挥网络课堂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以一自然年为一学年,对每位参加学习的学员进行学分量化考核。学员学分由学员在网络课堂学习情况进行计算,一学年内逐课累积。
三、考核标准
学员年度学分合格为60 分。学员学分包括听课学分、阅读学分和交流学分。
1.听课学分。学员在网络课堂“讲座中心”观看视频课件获得学分,每学习完成一个视频课件,得1.0 分,同一视频课件不能重复得分。
2.阅读学分。学员在网络课堂“政策法规”“业务纵览”学习文章获得学分,每阅读完一篇文章,得0.2 分,同一文章不能重复得分。
3.交流学分。学员在网络课堂“交流园地”发表文章或对课件(文章)发表评论,获得相应的交流学分。发表一篇文章(500 字以上)得1.0 分、评论(100 字以上)得0.5 分。对同一课件(文章)发表评论不能重复得分。发表文章及评论应为学员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现象,倒扣学分,发现1 次扣2 分,多次抄袭的学员,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点名通报。
四、管理和考核
1、由厅网络课堂办公室负责考核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2、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单位学员督学、促学,做好网络课堂学习有关事务工作。学员年度学分
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述学、评学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3、厅网络课堂办公室实时公布学员学习情况排名,年
终根据学员学习成绩,评选网络课堂优秀学员(全省考核学分前200 名)。
4、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确定一名网络课堂联络员(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网络课堂办公室),负责做好
本单位网络课堂学习有关工作。
5、严禁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学员当年学分,并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点名通报批评。
6、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