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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点击:6859 发布时间:2019-06-03 10:25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创新团队建设和专业学科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3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24号)和我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嘉人社〔2019〕22号)要求,现将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资助标准

经研究,列入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共44期,其中: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项目4期(现代服务业项目1期、一般类项目1期、自筹类项目2期),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项目40期(资助项目14期,自筹类项目26期)。省人力社保厅将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现代服务业项目和一般类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市人力社保局将对省级部分自筹类项目和市级资助项目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办班内容、规模

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切实保证高研班举办质量。

办班规模。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60名,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研讨交流时间不少于半天,至少安排一次现场观摩或案例教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研班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学员不少于40名,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研修形式以培训、研讨为主。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要面向全市相关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40名,研修时间不少于2天。

三、办班流程

(一)注册申报。各承办单位自接到通知后,登录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zy.jxkp.net)注册登录,填写高研班申报计划。

(二)实施方案。各承办单位待我局审核通过高研班计划后,于高研班开班15个工作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和开班通知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三)组织实施。省级高研班承办单位待我局审核通过实施方案后,将实施方案寄送至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与省人力社保厅签署服务协议(自筹经费类项目不需签订),认真组织实施。市级高研班待我局审核通过后即可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学时证明。各承办单位于办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办班总结(研修成果)、台账资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学员信息表的电子材料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审核通过后,省级高研班资助类项目将上述材料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发票报送至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省级高研班自筹类项目将办班总结(研修成果)、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学员信息表的电子和纸质材料送至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领取由浙江省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省级高研班自筹类项目承办单位将发票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级高研班承办单位将上述材料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发票(自筹经费类不需提交)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后,可在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上传培训人员名单,获得电子学时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在10月底前完成研修任务,并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经费使用。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及《省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要求使用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研班的外聘师资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高研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省人力社保厅和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抽查。对当年未完成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严肃培训纪律。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研修期间的学员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务求研修效果。培训合格学员学习时间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6条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

联系人:方祎莉;

联系电话:82228976;

邮箱:690037600@QQ.com;

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709室。

附件:1.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2.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3.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学员信息表

4.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表(学员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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