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优图云学院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

关于优图云学院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

点击:14244 发布时间:2019-06-03 15:16

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优图云学院开展的网络教育,且出具的学时证明上落款行业主管部门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符合《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9〕40号)的第5条要求,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推出的网络教育,按提供网络课件所标定的学时数认定,且最多登记24个学时。
落款“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优图云学院)”,此视作培训机构开展的网络教育,不符合文件要求,不予以认定学时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