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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5859 发布时间:2016-10-10 10:16

关于做好2017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6〕145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嘉兴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我市继续作为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院校
上海交通大学。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的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线。
(4)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四、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班学制为两年半;学费标准待定。
凡通过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入学考试被录取的考生由上海交通大学发给入学通知书,并统一学籍、教务管理和学位论文指导,在资料查阅检索、使用相关实验设备仪器等方面与在校研究生享有同等待遇。
学习主要利用周末业余时间,以在职不离岗方式为主,教学以课程学习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三方面的联系。如录取人数未达到上海交通大学要求,则统一在上海交通大学本部进行学习。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基本以业余授课为主,每学年辅以短期集中授课。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不低于40个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要求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制一般为2.5年。
六、报名办法
为有利于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采取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或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的人员应于10月25日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经单位同意盖章(由单位推荐报名的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报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于10月31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1号楼417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4638、82214373)。市属及省(部)属在禾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及现场确认信息请查看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招生简章(www.sipa.sjtu.edu.cn)。
七、保障措施
我市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教育,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对考取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班的在职人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在学习上切实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此文件及以后有关通知请登陆“嘉兴考试培训网”MPA专栏(http://www.jxkp.com/mpa)查询和下载。

附件:201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

本内容相关附件下载:通知文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