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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补充申报的通知

点击:2716 发布时间:2020-10-29 16:24

根据国家深化经济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高级经济师统一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近日,人社部公布了2020年高级经济师业务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将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从10月28日到11月6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考虑到部分考试通过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1月2日-11月9日重新开放申报系统,

请尽快通知本地、本单位相关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人员(考试成绩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完成个人注册、单位授权委托以及个人业绩档案完善、审核等工作,待系统开放之后请根据要求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