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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点击:4850 发布时间:2023-05-16 16:17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级研修班计划予以公布(上级部门的高级研修班待发布后另行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和资助标准

经研究,列入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共52期,其中: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资助类项目15期,自筹类项目37期。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市级资助项目给予1万元/期的经费资助。

二、办班内容和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采取面授讲座、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取得实效。

(二)办班规模。市级高研班面向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研修时间不少于2天,学员人数控制在40名至150名。

三、办班流程

承办单位自接到通知后,登录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zy.jxkp.net)注册登录,填写高研班申报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在办班前15个工作日,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按要求组织实施。在办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评价报告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审核通过后,承办单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后,可在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上传培训人员名单,获得电子学时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研修。各单位要按计划精心组织实施高研班项目,加强研修期间学员管理,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高研班项目原则上在10月底前完成,其中市级资助类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规模、对象、师资、举办时间和地点。

(二)严格经费使用。各单位经费使用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23〕13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等有关规定。要厉行节俭、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承办市级高研班的单位,要测算成本,减轻学员负担,合理收取培训费用,对明显超出合理收费范围抬高价格的,将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三)加强管理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高研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对当年未完成研修项目、变更研修内容,或超规模办班、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等违规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研修氛围。

联系人:宗晓征

联系电话:82228976

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709室

附件:1.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2.嘉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3.专业技术高级研修项目质量评估表(学员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