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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政策问答

点击:27971 发布时间:2017-06-1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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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全面推进职称评聘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凸显人才评价与培养并重精神,也就是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或聘任相应的专业职务的,必须每年完成一定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借此促使各单位重视专技人员的培养,强化培养在专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标准是什么?

答:2017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强调前三年度累计完成一定学时,就达到了职称申报所须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自2017年起,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和聘任岗位时,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90个,其中专业学时不少于60个,公需学时不少于18个。

三、继续教育学时年限要求是什么?

答:自2017年起,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任期内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于2017年前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且已经聘任的,2017年之前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做具体规定,但须要有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比如,王某2014年年底获得工程师资格,正常情况下,可以在2019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新要求,王某2015、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做具体要求,但2017、2018、2019年须每年完成90学时,而非2017-2019年累计完成270学时。

四、单位自行培训项目如何登记学时?

答:专技人员在职称申报年度验审继续教育学时时,提交单位培训的通知、签到表和培训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可按照每天4学时,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4个专业学时予以登记。

2018年起可以通过单位管理员 上传培训通知签到表进行网络申报。

五、专业课申报方向如何选择?

答:专业课学习方向一般是契合自己现在所从事的专业,而非自己大学学习的专业,因为学习专业科目主要是为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成长,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养。

六、专业课学时可以在哪里获得?

答: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比如:建筑系列的由市城建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卫生系列有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育系统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为拓展学习途径,我局也确认了6家单位和2家学会实施部分专业科目培训考核。如果自己的专业不在目录中的,专业科目的培训考核请具体咨询各级行业主管部门。

七、行业主管部门如何举办各类专业类培训班?

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培训考核方案,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具体实施,每天可登记6学时,且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