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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王越等19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点击:4452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嘉人社201759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安远等54位同志具有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人员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任职资格的通知》(浙宣干〔201725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洪渊等38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浙新广发〔201779号)和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林肃浩等132人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2号),我市王越等19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经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61231评审通过,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王越、朱敏、黄青松等3位同志具有主任记者专业技术资格。

二、经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61231评审通过,我市计顺泉等6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计顺泉

海盐县广播电视台:杨波、蒋小峰、蔡洪珠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许文跃

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邹永进

三、经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20161231评审通过,我市沈新权等10位同志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嘉兴市第一中学:沈新权

嘉兴教育研究院:彭小元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曹强

嘉兴市实验小学:张晓萍

上海外国语大学秀洲外国语学校:洪福珍

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金勤

海盐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朱益群

元济高级中学:徐桦君

海宁市教育局教研室:钱金明

浙江省桐乡第一中学:沈坤林

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12

(此件公开发布)